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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工程验收记录表
2015-4-24 来源: 作者:正航 阅读:次
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工程验收记录表
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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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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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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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处占( )% | |||||||||||||
质量验收标准(GB50303-2002) |
验收记录 |
处理意见 | |||||||||||||
主
控
项
目 |
1 |
灯具回路控制与照明配电箱及回路的标识一致,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风扇的转向与调速开关应正常 |
第23.1.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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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照明系统全负荷通电连续试运行正常 |
第23.1.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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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及意见: | |||||||||||||||
签
字 |
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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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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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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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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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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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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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 |
配电房管理工作执行标准 | |||
电子文件编码 |
SBGL-16-004 |
页码 |
2-1 | |
一、配电房全部机电设备,由机电班负责管理和值班,停送电由值班电工操作,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无关人员禁止进入配电室,非管理处人员须办理书面许可才能进入。
二、保持良好的室内照明和通风,墙上配挂温度计,室温控制在35℃以下。
三、建立运行记录,每班至少巡查一次,每月组织检查一次,每年大检修一次,查出问题及时修理,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处和工程部。每班巡查内容:房内是否有异味,记录电压、电流、温度、电表行数、检查屏上指示灯、电器运行声音、补偿柜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修理与报告。
四、供电器线路操作开关设明显标志,停电拉闸;停电检修,挂标志牌。
五、房内严禁乱拉乱接线路,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如确有需要,报主管人员,经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六、配电房内设备及线路改变,要经过主管人员同意,重大改变报公司工程部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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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 |
配电房管理工作执行标准 | |||
电子文件编码 |
SBGL-16-004 |
页码 |
2-2 | |
七、节约用电是每个机电人员主要职责之一。机电班每周书面报管理处主管人员总电表运行数一次。
八、严禁违章操作,检修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使用绝缘工具、鞋、手套等。
九、值班人员要随时接受对电机设备情况的投诉,做好记录,并向班长汇报,以便安排整改。
十、防止小动物进出配电房。 |
文件名 |
发电机房管理工作执行标准 | |||
电子文件编码 |
SBGL-16-005 |
页码 |
1-1 | |
一、未经主管同意,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
二、柴油机组平时应置于良好的状态,蓄电池置于浮充电状态,冷却水应满足运行要求,油箱内应蓄备8小时满负荷用油量,室内应配备应急照明灯。
三、柴油机组的开关及按钮,非值班技工或维修人员不得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机房内严禁抽烟、点火,室内应配备手持式气体灭火器。
五、机房内不能堆放任何杂物,更不能存放易燃物品。
六、每两个星期启动柴油机空载试机一次(15~20分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七、机房及机组的清洁卫生由技工班负责清扫,达到卫生、整洁、无积尘。 |
文件名 |
机电运行值班人员工作执行标准 | |||
电子文件编码 |
SBGL-16-006 |
页码 |
2-1 | |
一、运行值班人员应树立高度责任感。
二、服从上级电力调度值班人员的操作命令(除威胁设备和人身安全)。
三、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
四、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做到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五、严格执行值班纪律,密切注意仪器、仪表的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做好运行值班记录,记录要详尽,数据要正确。
七、做好运行设备巡视,不得走马观花、漏项不查。
八、认真对待异常现象,对事故障碍要如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
九、做好清洁工作,保持现场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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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 |
机电运行值班人员工作执行标准 | |||
电子文件编码 |
SBGL-16-006 |
页码 |
2-2 | |
十、运行值班人员要达到“三熟三能”。
1.熟悉设备、系统和基本原理,能分析运行状况。
2.熟悉操作和事故处理方法,能及时发现故障并排除故障。
3.熟悉本岗位的规程制度,能掌握一般的维修技能。 |
文件名 |
配电室值班工作标准 | |||
电子文件编码 |
SBGL-16-007 |
页码 |
2-1 | |
一、运行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二、熟悉系统工作原理、构造和运行情况,正确操作,使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三、认真做好运行记录,经常巡视检查各运行参数值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声音、温度等是否正常,发现异常现象迅速查明原因,正确处理。
四、认真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按要求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六、积极配合维修人员在机房内的工作。
七、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值班室和机房的整洁。
八、工作时间一律按公司规定着装,佩带好工作牌。
九、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职守,工作时间不看书报、不打瞌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
文件名 |
配电室值班工作标准 | |||
电子文件编码 |
SBGL-16-007 |
页码 |
2-2 | |
十、值班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值班期间的设备使用状况描述(故障或停用)。
2.执行的操作(运行设备描述)。
3.发生的异常现象和原因。
4.工具、量具状况的描述。
5.值班期间接受和执行的指令或通知。 |
文件名 |
总配电房值班工作标准 | |||
电子文件编码 |
SBGL-16-008 |
页码 |
2-1 | |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集中精力工作。酒后不得值班,值班时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配电房。
二、必须按配电的规程进行工作,操作时必须有另一值班电工监护、保证安全。经常检修、保养设备,保证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三、按时值班,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操作票及工作票制度,爱护室内设备,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值班时应勤检查,每两小时作一次运作记录,发现问题和故障必须及时处理和报告,做好工作和故障情况记录,记录要清楚。
五、保持室内设备的整洁,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每半年进行一次设备保养。
六、非值班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配电房;如有违者,当班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制止,否则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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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 |
总配电房值班工作标准 | |||
电子文件编码 |
SBGL-16-008 |
页码 |
2-2 | |
七、任何易燃、易爆物品,不准暂放、存放配电房,违者一切责任由当班值班人员负责。
八、以上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共同执行。 |
文件名 |
配电室交接班标准 | |||
电子文件编码 |
SBGL-16-009 |
页码 |
1-1 | |
一、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以便及时做好接班准备,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准确无误地做好接班手续。
二、接班人员生病、有酒意或精神不振者不得接班;值班人员缺勤时,应报告主管领导。
三、交接班双方事先做好准备,必须按照下列内容进行交接:
1.运行记录、事故记录、设施记录;工作票、操作票、主管部门的通知、运行图纸等应正确齐全。
2.工具、设备用具、仪器、消防设备、钥匙等应完整齐全,室内外应干净。
3.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或执行重大操作时,应由交班人员处理完毕后方可交接,接班人员要协助处理。
4.以上手续办好之后,双方应在记录本上签字。
5.双方签字之后,表示交接班手续已办妥,正式生效;未履行交接班手续的值班人员不可离开工作岗位。 |
文件名 |
电气设备修理制度执行标准 | |||
电子文件编码 |
SBGL-16-010 |
页码 |
2-1 | |
一、大修与小修
1.大修
大修是计划检修的内容之一。进行大修时,完全拆开设备,更换成套部件、部分部件或个别零部件;完全或部分更换和调整电气部分;带负荷进行试运转;修理或更换磨损的构件。此外,必要时还要改装设备,以提高其经济性和可靠性。
2.小修
小修也是计划检修的内容之一。进行小修时,更换或修复磨损的零部件和电器;调整机件;进行预防性试验(试验20%以下的设备);采取其他措施来保证电气设备或线路在定期修理以前能正常运行。
二、对电气设备进行大修以前应采取的措施和准备工作
对每一电气设备进行大修以前,应采取下述措施和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编制工作量表和预算表,在拆开设备并进行检查后,将这些表再加以修正。
2.编制修理工作进度表。
3.根据工作量表准备必需的原材料和备品、备件。
4.编制有关更改工程的技术文件(说明书)并申请批准,在文件中指出大修期间应完成的工作,准备更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和设备。 |
文件名 |
电气设备修理制度执行标准 | |||
电子文件编码 |
SBGL-16-010 |
页码 |
2-2 | |
5.准备好工具、夹具、索具和起重运输机械,并使之配套和保持完好状态。
6.为修理作业准备工作地点,布置好场地,并指定备品、备件的放置地点。
7.成立大修小组,小组成员的工种应配套,并配备技术指导,使小组组织健全。
三、电气设备两次修理间隔期内的维护工作内容
在电气设备两次修理间隔期内进行的各种维修或维护作业的内容和次序,一般根据该间隔期内的工作细则来确定,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1.经常观察和检查电气设备。
2.进行维护保养,如润滑、喷漆、清扫,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缺陷;检查电气设备各部分的温度;检查油路系统和冷却系统的状况和故障固定零部件,拧紧紧固件等。
3.对电气设备进行日常修理。例如,消除小的缺陷。 |
文件名 |
电气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执行标准 | |||
电子文件编码 |
SBGL-16-011 |
页码 |
4-1 | |
一、对电工作业人员进行现代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与发证的规定
根据我国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现代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电工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应在当地、市劳动部门统一组织领导下,成立相应的考核组织,全面负责。具体规定如下:
1.在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用电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试验等工作岗位上,从事电工作业的技术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培训。
2.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本专业所需的文化程度、电工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并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独立工作能力。
3.按有关部门制定的教学大纲和电工教材进行授课、测验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现代安全技术操作证后,受训人员才可独立上岗作业。
4.电工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操作证、持证上岗。按照要求每两年由当地电工考核机构进行一次复审。在考核发证和复审后一年,由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负责组织一次中间考核,考核要求按复审内容进行,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操作证。凡没有进行中间考核的,不予复审。
5.对脱离本岗位作业连续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必须重新进行复审,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脱离本岗位作业连续超过三个月以 |
文件名 |
电气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执行标准 | |||
电子文件编码 |
SBGL-16-011 |
页码 |
4-2 | |
上的,必须由本单位重新考核后才可恢复作业。
6.对于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后,才可参加作业。
7.对新参加电工作业的人员,除应符合电工的基本要求之外,还应在本单位进行一定时间的培训和见习,才可随同有一定经验和经历的师傅上岗,参加指定的作业,但不得单独作业。在完成培训和本单位考试合格后,并确认已具备独立作业能力的,才可申报参加当地电工考核组织举办的电工现代安全技术培训。
二、变电所和配电站负责人及值班长必须具备的条件
1.掌握本所(站)电气设备的参数、构造、工作原理和运行特性。
2.掌握本所(站)电气设备的负荷情况、变化规律和经济运行方式。
3.熟悉各项规章制度。
4.掌握本所(站)各种继电保护装置的原理和保护范围。
5.能正确指挥本所(站)值班人员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
6.能根据本所(站)的各项工作内容制订、审查和执行安全措施。
7.能组织本所(站)值班人员做好运行分析和管理工作,适时提出电气设备预防事故措施。
8.熟悉本所(站)设备的维护和验收工作。
9.熟练地掌握、运用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
文件名 |
电气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执行标准 | |||
电子文件编码 |
SBGL-16-011 |
页码 |
4-3 | |
三、变电所和配电站的值班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熟悉本所(站)的各项规程制度。
2.掌握本所(站)各种电气设备的运行方式、操作步骤和操作要求。
3.掌握本所(站)主要设备的一般构造原理、技术要求和负载情况。
4.熟知本所(站)继电保护装置的定值和保护范围。
5.能正确贯彻执行现代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6.能独立进行倒闸操作,能查找、分析和处理设备隐患与事故。
四、对企业电力运行调度员的基本要求
1.熟悉本地区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有关规定和供用电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
2.熟悉调度管理的基本制度,了解调度范围。
3.熟悉本企业电气设备的操作管理和调度操作术语等基本知识。
五、变电所和配电站值班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1.按时巡视设备的运行情况,并作好记录。
2.完成本班内上级下达的任务,并作好记录,及时向有关方面汇报联系。 |
文件名 |
电气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执行标准 | |||
电子文件编码 |
SBGL-16-011 |
页码 |
4-4 | |
3.记录本班内设备的运行状态,如设备操作、设备异常、故障情况、检修工作等。
4.管理好各种安全用具和其他工具,并按规定完成测试和保养工作。
5.搞好环境卫生,保持设备清洁。
6.认真进行交接班工作,仔细填写交接班记录。 |
文件名 |
电气作业人员管理标准 | |||
电子文件编码 |
SBGL-16-012 |
页码 |
3-1 | |
一、电工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无癫痫、精神病、心脏病、突发性昏厥、色盲等妨碍电工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学徒期满(含改变工种者)。
二、电工安全技术理论考核
1.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1)电流对人体的危害。
(2)触电方式、触电事故发生的规律及典型事故的案例解析。
(3)触电急救及现场救护知识。
(4)保护接零及保护接地。
(5)电气安全用具的分类、性能、使用及管理。
(6)漏电保护装置的类型、原理、选择及使用。
(7)我国安全电压的等级、选用及使用条件。
(8)电气绝缘、屏扩、安全间距和安全标志。
(9)电气防火与灭火。
(10)防雷保护。
(11)静电的危害及防护。
(12)高频辐射的危害及防护。 |
文件名 |
电气作业人员管理标准 | |||
电子文件编码 |
SBGL-16-012 |
页码 |
3-2 | |
(13)与电工作业有关的登高,机械,起重、搬运、挖掘、焊接,爆破等作业的安全技术。
(14)电气安全管理的有关措施与规定。
2.电气运行安全
(1)低压变、配电装置的控制电器、保护电器的运行安全技术。
(2)户内外线路、低压电缆线路及临时供电线路的安装、维护安全技术及有关安全规定。
(3)电气设备的过载、短路、欠压、失压、缺相等保护原理,常用电气设备保护方式的选择和保护装置的安装、调试技术。
(4)照明装置、家用电器、移动式电器、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装、使甩、检修和维护的安全技术要求。
(5)本岗位电气设备的性能、主要技术参数及其安装、运行、维护、测试等项工作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
(6)本岗位电力系统的结构图、设备编号、运行方式、操作步骤和事故处理程序。
3.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
(1)爆炸性物质和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划分。
(2)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的一般规定。
(3)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的一般规定和各种类型防爆电气设备的基本要求。
(4)爆炸危险场所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的基本要求。
(5)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检修的有关规定。 |
文件名 |
电气作业人员管理标准 | |||
电子文件编码 |
SBGL-16-012 |
页码 |
3-3 | |
三、实际操作培训考核内容
(1)触电急救。
(2)识别导线和电缆的规格、型号。
(3)导线的选择和连接。
(4)正确布线。
(5)电气安全用具的正确使用。
(6)电气器材及仪表的识别、安装和使用。
(7)保护电器、保护装置的选用与安装。
(8)接地电阻的测量。
(9)灭火器材的选择与使用。
(10)各种防爆电器接线盒、隔离盒的安装接线。
(11)登高作业。 |
文件名 |
配电设备保养规定执行标准 | |||
电子文件编码 |
SBGL-16-013 |
页码 |
10-1 | |
一、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感,以保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二、未经许可,任何闲杂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三、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四、操作人员必须对设备的运行状态以及故障的处理进行详细地记录。
五、设备检修人员必须按时检查配电室的温度、湿度是否达到安全标准。
六、每日对配电设备进行巡查,确保其完好运行。
七、每月按期检查变压器的运行情况,并按计划检修配电设备一次。
八、每个季度检查各开关和固定螺栓,如有松动,应进行紧固,保证接触良好。
九、每年对接地网检查、测试一次。 |
文件名 |
配电设备保养规定执行标准 | |||
电子文件编码 |
SBGL-16-013 |
页码 |
10-2 | |
十、各类开关触头出现不平或毛刺时,将其打平、打光。
十一、功率因素补偿低于0.9W时,应及时修复。
十二、设备室必须保持清洁整齐,严禁在室内吸烟、堆放杂物。
十三、附件
1.《配电运行日常巡视工作要求》。
2.《电力变压器每日巡视维护保养规程》。
3.《低压开关柜每日巡视维护保养规程》。
4.《电容器柜每日巡视维护保养规程》。
5.《柴油发电机每日巡视维护保养规程》。
6.《强电井每日巡视维护保养规程》。
7.《电力变压器每周保养规程》。
8.《低压开关柜每周保养规程》。
9.《电容器柜每周保养规程》。
10.《柴油发电机每周保养规程》。
11.《电力变压器年度保养规程》。
12.《低压开关柜年度保养规程》。
13.《电容器柜年度保养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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